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个人金融信息查询及使用授权书

重要提示: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您认真阅读本授权书,您应当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授权书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减轻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本授权书提及的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业务合作机构及其他合法机构(以下简称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或“被授权人”)责任,或限制您权利的条款,其中免除或者减轻被授权人责任的条款将以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

除非您已阅读并签字同意(包括通过手机端、网络端办理业务并以符合电子签名法的方式表示同意)接受本授权书所有条款,否则您在我行办理的授信相关业务可能受到限制。如您对本行使用您的金融信息存在异议,您可以致电本行 24 小时客户服务热线 95389 或到本行营业网点进行咨询和投诉。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userName}}因自身需要,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申请办理□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其他授信业务/□POS业务□“江渝惠”等消费服务平台业务□其他业务/,本人作为☑业务申请人□共同借款人□担保人□关联人□其他/。本人充分理解并同意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查询并使用本人的相关必要信息,本人同意并向被授权人授权如下:

一、信息来源。本人同意被授权人通过以下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业务合作机构及其他合法机构,查询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本人基本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并用于本授权书规定的信息用途。

(一)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包括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百行征信(含其合作服务方)、朴道征信(含其合作服务方)及其他合法征信备案机构。

(二)业务合作机构包括浙江邦盛科技有限公司、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郑州埃文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中移互联网有限公司、泛亚律商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银联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生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企查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征信有限公司、北京中数智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恒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北京国信达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深圳房讯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数字重庆大数据应用发展有限公司、渝快融主体及其授权运营主体等机构。

(三)其他合法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法院、检察院、公积金管理部门、社保、工商、税务、民政、发改委、大数据局、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等政府机构。

二、信息用途及使用方式。

(一)本人同意被授权人将本人的金融信息(含征信信息)用于授信服务、风险管理相关业务,包括:受理、审批、办理授信相关业务,贷后服务和管理以及在该业务存续期间持续监测本人的信用变化;进行用户身份识别、资料核查和验证,信息数据分析、审核履约情况,确保交易的合理性、安全性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

(二)☑本人同意被授权人将本人金融信息(不含征信信息)用于向本人推荐产品及服务、开展市场调查以及其他经过本人同意的与业务相关的合法用途。(由客户根据业务实际勾选)

(三)信息使用方式包括采集、查询、打印、使用、保存并加工、分析个人相关信息等方式。

三、信息范围。本人同意被授权人查询和使用本人以下金融信息:

(一)身份信息(含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婚姻信息、就业情况、地址信息、电话号码等基本信息);

(二)信贷信息等信用信息(含贷款、贷记卡、赊销、担保、合同履行相关交易信息);

(三)联络方式及关系人的身份信息;

(四)收入情况及财产信息(含房产信息、车产信息、虚拟财产信息、生产经营信息、财务报告、银行账户信息及交易记录、公积金信息、社保信息、税务信息等);

(五)工商、司法、舆情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司法诉讼信息、环境保护信息、履行法定义务等社会公共信息);

(六)其他信息(根据业务实际勾选)

☑生物识别信息(指纹、面容、声纹等)

☑IP 地址、计算机或手机日志信息

□手机通讯录、通讯行为及通讯信息等通信信息

☑消费行为及信息

☑互联网使用行为及信息

☑运营商信息

☑学籍学历

☑GPS位置信息

 

四、信息安全保护

(一)在任何情况下,被授权人将遵循“合理、相关、必要”的原则以及“最少够用”的原则,仅通过本人授权的方式收集为本人提供授信服务所需的必要信息。

(二)本人同意被授权人可将与服务相关的必要金融信息(不含征信信息)以及信息加工分析结果共享或提供给法律服务机构、催收机构、集团内部或相关合作伙伴用于授信服务及贷后管理。

(三)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被授权人有权依法向行政、司法机构及其他权力机关共享本人的金融信息或依法对本人的金融信息予以收集、使用而无需征得本人的授权同意。

(四)本人知晓并同意,在收集本人的金融信息后,被授权人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在对本人的金融信息进行脱敏后使用,脱敏使用不需另行通知并征得本人同意。

五、授权期限

以上授权期限自本人签章之日起,至授信业务结清日止。本人在被授权人处有借款可用额度但无借款余额的情况下,本人与被授权人的业务关系仍然存续,被授权人仍有权按照本授权书查询和使用本人的信用信息。

六、其他约定事项

本人授权以下单位处理本人个人信息,并同意以下单位将相关信息反馈给贵行,用于本授权书授权用途:

本人同意授权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百行征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bhcs@baihangcredit.com)、朴道征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service@pudaocredit.cn )和其他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基于为本人与被授权人之间的金融活动提供信用服务,可向被授权人和有关部门、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公安、司法、教育、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通信运营商、银联、通联、社保、公积金、税务、民政、物流、电子商务平台、互联网平台、行业协会等合法留存本人信息的第三方机构等)查询、核实、采集、整理、保存、加工本人能够用于判断个人信用状况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通信信息、账户信息、地址信息、交通信息)、信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人持有贵行核发的信用卡授信额度、透支余额)、信用信息、不良信息(即对本人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逾期还款记录)和债务、财产、支付、消费、生产经营、履行法定义务等信息,以及基于前述信息对个人信用状况形成的分析、评价类等其他有关信息。如本人未按时还款,本人同意并授权贵行自借款逾期之日起向上述机构提供、报送、上传本人逾期信息。上述机构可依法对本人信息进行查询、核实、采集、整理、保存、加工、使用、提供,并出具个人模型结果。上述信息的保存期限为法律法规要求的最短时间,其中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为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 5 年。本人已清楚知悉提供上述信息可能会给本人带来财产或信用损失,以及其他可能的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采集这些信息对本人的信用评级(评分)、信用报告等结果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七、特别说明

本授权书是本人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做出的单方承诺,效力具有独立性,不因相关业务合同的任何条款无效而失效。本人特别承诺和保证,不会因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查询和使用本人金融信息、上述信息来源机构提供有关信息而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或上述信息来源机构以任何形式提出权利主张。

本人亦在此确认:在同意或授权第三方采集和提供本授权书约定之金融信息之前,本人已经理解并知悉提供该等信息可能会对本人产生的不利后果(例如,第三方通过该等信息对本人的财产状况进行判断,可能对本人作出负面性评价)。

八、其他事项

(一)被授权人含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以及本授权书提及的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业务合作机构及其他合法机构。

(二)本人声明,本人已知悉本授权书所有内容(特别是加粗字体内容)的意义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效力,自愿作出上述授权。本授权书是本人真实、自由的意思表示,本人同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三)在业务关系结束后,本人有权申请撤销本授权书,被授权人同意撤销,但不影响撤销前被授权人基于授权同意已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效力。本人撤销全部或部分个人信息授权的,被授权人需继续提供相关服务,但相关服务必须以本人提供个人信息授权为前提的除外。

(四)本授权书可通过电子签名(含USBKey、人脸识别、银联要素验证等)方式签署,双方均认可本授权书的法律效力。

(五)若本人与以上被授权人因本授权书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本人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至被授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授权书》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授权人名称: %{{userName}}

授权人证件号码: %{{idNumber}}

日期: %{{year}} 年 %{{month}} 月 %{{day}} 日

面签人:

面签日期: